首页 | 信息资讯 | 龙江商城 | 分类信息 | 动漫天地 | 女性频道 | 问吧答吧 | 空间域名 | 企业黄页
  博客电脑网络 | 网上开店 | 二手市场 | 在线影院 | 娱乐天下 | 旅游频道 | 酷站导航 | 智能建站
  社区 | 时尚生活 | 联盟商家 | 人才市场 | 笑话频道 | 征婚交友 | 知识地带 | 网络推广 | 名优商企
  留言 | 网络相册 | 代理加盟 | 房产交易 | 音乐在线 | 金曲传情 | 便民查询 | 免费域名网站帮助
文化动态 小说天地 动漫图文 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 合同范本 技术文章 经典网文 奥运百科 古代文学
两性百科 文物大典 市场营销 儒道百家 高薪技术 中考高考 天文科普 国家地理 风俗习惯 医疗保健
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地带 > 法律文书
一般代理协议书
dqcom.com  发布:2006-4-10 19:43:19  来自:龙江百姓生活网  浏览:
一般代理协议书

  制造商名称:DIOS
  注册地点:____
  (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表商名称:_____RGH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____
  (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RGH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DIOS;
  (2)报道本地区综合市场概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DIOS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DIOS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DIOS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DIOS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DIOS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结算总价值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DIOS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时,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DIOS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DIOS指定的时间内对DIOS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DIOS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DIOS的职责
  DIOS应: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DIOS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DIOS。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DIOS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回求DIOS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DIOS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DIOS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拘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DIOS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DIOS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如对仲裁员各持己见,则暂由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席临时指定仲裁员。

  DIOS RGH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 签字:____
  __年__月__日

(编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咨讯
·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协议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经济审判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和建议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收养协议书
·律师意见书(适用国际融资交易)
·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书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地上权设定契约书
·地役权设定契约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龙江百姓生活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