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东北地区最大的网上商务平台,建大庆人自己的商务网站 龙江百姓生活网——www.dqcom.com
首页|信息|商城|黄页|人才|分类|房产|二手|代理|动漫|女性|问吧|数据|网络|影院|博客|建站
社区|免费|笑话|交友|娱乐|旅游|酷站|相册|时尚|联盟|知识|商企|创业|图库|便民|帮助|留言
您所在的位置:龙江百姓生活网 > 浏览正文
10%土地出让金建廉租房
www.dqcom.com  发布:2007-11-23 7:57:03  来自:大庆网  浏览:

10%土地出让金建廉租房

  今后,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中将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11月14日,财政部正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该《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以及实施进度,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构建项目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市场报

(编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咨讯
·单位集资房不能销售他人
·我市房产市场10月遇冷
·中介街头出租鬼屋原是虚假噱头炒作
·廉租房创建新模式北漂一族有了公寓
·重庆出现另类炒房抢购即将拆迁房屋
·4季度房价涨幅将下降
·中介员工下岗集体讨薪
·十年烂尾楼办出房产证
·美国楼市严重低迷房价或将下跌16%
·法国房产促销有招买房附送“雪铁龙”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龙江百姓生活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